李彦波 党委书记、院长
主持院全面工作,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,对全院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漆凌云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负责院人事、后勤、财务、计生工作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人事教育部、办公室、财务部,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陈志敏 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
负责院纪检监察、党务、工会和团委工作,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。分管党群工作部、工会、团委,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邓凌云 副院长
负责城乡规划编制、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、基础地理信息、院信息化、交通规划研究、市政规划研究、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协管保密工作。分管长沙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、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室、基础地理信息部、长沙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、市政规划研究室、环境与城市景观研究室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刘鹏程 党委委员、总工程师
负责测绘生产(规划测绘、国土测绘、房产测绘等)、院管理体系、测绘勘察技术、保密、档案和设备管理工作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测绘一部、测绘四部、总工室、档案设备部,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
成国辉 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负责测绘生产(基础测绘、市政测绘、航测遥感等)、工程勘察、生产经营工作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。分管测绘二部、测绘三部、航测遥感数据部、地下空间基础信息部、计划服务部,对所分管部门及部门所管理的质量、环境、安全生产、保密负一岗双责。